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造成他人滑倒摔伤武汉武昌区法院判决监护人负主责
2023-08-09 07:04:58来源:人民法院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造成他人滑倒摔伤武汉武昌区法院判决监护人负主责

本报讯 (记者 蔡 蕾 通讯员 汪著玥 陈永铧)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案件,当事人刘某在某医院挂号时踩到地上一滩“水”后滑倒摔伤,经调取监控发现竟是儿童随地小便所致,法院判决儿童监护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022年6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处,原告刘某着急给自己的小孩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一滩“水”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过手术治疗,刘某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加上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该医院赔偿总损失近20万元。后与医院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医院的监控视频,原来在刘某经过的12秒钟前,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该地小便。因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事发后2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的尿渍后离开。庭审中,法院依刘某的申请追加了小杰及其父亲参加诉讼,小杰的父亲称自己家小孩有尿急的毛病,希望能够酌情减轻责任。

医院认为刘某摔倒受伤的原因是小杰随地小便,医院并非直接侵权人,且医院在大厅进口、两侧、台阶等均设有“小心滑倒”的提示,摔倒后医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滑倒受伤的场所虽在医院门诊大厅,但刘某滑倒是小杰随地小便且尿渍未及时清理所致。因小杰小便时保姆在其身后遮挡了导医台内工作人员的视线,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在小杰随地小便时及时发现和制止。从小杰离开至刘某滑倒,时间仅12秒,医院即使有巡视的清洁人员,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现并作出提示或清理,故法院认为造成刘某损害的责任人为小杰。刘某在行走时未注意地面情况,且穿着拖鞋,在地面湿滑时不利于防范,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法院判决小杰的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小杰父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蔡 蕾 汪著玥 陈永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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